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欠800萬拿房抵債能收嗎?律師示警曝3大關鍵:先查抵押權小心毫無殘值

面對債務人欠款高達800萬元無力償還、提出以名下不動產「過戶抵債」的要求,恩典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蘇家宏透過影音分析,債權人切勿第一時間照單全收,應在過戶前審慎評估三項關鍵要素與稅金負擔,避免承接後反而落入資產毫無殘值或產權瑕疵的風險。

蘇家宏律師指出,債權人首先必須

清查該棟房屋是否設有抵押權

若不動產的抵押權已經借好借滿、設定額度遠超實際殘值,即便辦理過戶,債權人也無法實質獲得任何抵債效益。

第二,必須評估房屋的實際市場價值

蘇家宏律師提醒,並非所有不動產都具備增值或變現空間,部分位處偏遠山區、海角或缺乏買氣的冷門地段,可能面臨市場乏人問津的窘境,不能一概認定只要有房子就一定值錢。

第三,需留意房屋是否存在隱形瑕疵

蘇家宏律師表示,不動產過戶與一般買房相同,必須確認物件是否為凶宅或存有各類結構性問題,債權人務必深入釐清對方主動以該物件抵債的真實背後原因。

除了上述三點審查重點,蘇家宏律師強調,過戶衍生的稅金由何方負擔也是必須特別釐清的環節。

不過他也補充,若在全面確認後,發現債務人確實已無其他可供清償的現金資產、僅剩該筆房產,在確保相關手續合規且風險受控的前提下,先行取得不動產仍會比完全無法獲償更具保障。

◎本文獲 蘇家宏 律師 授權(來源出處),嚴禁未經同意擅自轉載、重製或改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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